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陇返陇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2020-03-16 08:00:00 来源:成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陇返陇人员

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来陇返陇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境外来陇返陇人员,无论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我市,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活动轨迹向车站、机场检疫人员如实报告,并自觉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严格落实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措施,隔离期满并两次核酸检测阴性人员方可解除集中隔离观察,解除集中隔离观察后再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集中隔离观察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

二、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境外来陇返陇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用工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报告境外来陇返陇人员信息。如不及时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和接待单位等必须做好境外来陇返陇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登记,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及时排查、管控入境人员并配合做好集中留观等工作。对不按规定报告入境人员信息和落实防控责任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自我防护,切实做到日常勤洗手、外出戴口罩、室内常通风,尽量避免与陌生人近距离接触。

六、加强宾馆、酒店、餐饮等服务行业管理,凡发现境外来陇返陇人员在陇南入住、就餐,第一时间要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人员信息。所有入住、就餐人员必须扫码登记,对拒不落实扫码入住、就餐的服务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境外人员家属要主动向乡镇、街道、社区和单位报告境外来陇返陇人员信息,对不主动报告信息,引发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设立有奖举报,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来陇返陇人员,对举报情况一经查实,给予一定的奖励。举报电话:0939-8212630。

陇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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