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申报2020年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的公告

2020-02-05 00:00:00 来源:礼县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管理,健全林业投入引导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在支持林业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绿色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196号)、《甘肃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财农一〔2017〕61号)、《甘肃省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甘林生函〔2018〕888号)相关规定及《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0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林规函〔2020〕19号)精神,现将2020年林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生态林(含储备林)、木本油料经济林、工业原料林贷款;

(二)国有林场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公园开展的生态旅游贷款;

(三)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以及林果等林产品加工业贷款;

(四)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贷款。

二、贴息方式及标准

林业贷款贴息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中央财政年贴息率为3%,省级财政年贴息率依据当年安排贴息资金确定。对贴息年度(2019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真实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额度。

三、申报材料及份数

(一)申报材料

1、2020年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报告、申请表;

2、2020年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标准文本;

3、2020年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申报承诺书;

4、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进账单、银行结息单;

5、银行征信报告;

6、资金使用证明、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林业贷款专账;

7、营业执照、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类资料。

(二)材料份数

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其中:原件一份(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进账单、银行结息单等均为原件,提交省市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五份(申请报告、申请表、标准文本、承诺书为原件,其余资料均为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严格执行申报责任制度、项目承诺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征信管理机制“四项”制度,项目申报采取分级审核、逐级申报的方式。  

(二)严格遵循依法依规、逐级负责、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四项”原则,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申请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格,并将其不良信息推送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协同监管平台。

(三)申报企业或个人务于2020年2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自然资源局林草规划管理股。林草规划管理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筛选并实地查验项目实施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局务会议定后报市林草局。

 

咨询电话:0939-4421036    18893999995

 

 

礼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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