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家发改委第十六号令的意见》(礼政办发〔2018〕135号),礼县自然资源局拟公开遴选择优确定2020年春季机关义务植树及城区周边绿化工程施工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任务:人工造林700亩、栽植行道树15公里,栽植塔柏、侧柏苗木30000株。 (二)建设地点:城关镇新田村、李崖村、圆顶村、杨河村、贾胡村、干沟村、石岭村、王林村及桥头镇曹坪村。 (三)建设期限:2020年春季。 (四)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23.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自筹。 二、参选企业条件 参选企业必须为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信用度高、同类业绩突出、企业规模较大,资金、技术实力相对雄厚的县属企业。凡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不具备参选条件: (一)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甘肃、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 (三)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四)近3年实施同类项目验收不合格且拒绝整改的。 三、遴选程序 (一)参选企业应向礼县自然资源局提交参选申请,持近三年财务报表、征信报告及企业资格性审查资料,业绩、证明类备查资料,一并报自然资源局林草规划管理股。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4日。 (二)礼县自然资源局林草规划管理股、造林绿化股对参选企业进行初选,初步确定备选企业。 (三)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对林草规划管理提交的初选企业进行甄选,确定备选企业并发送邀请函,邀请相关专家公开遴选择优确定中选企业并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0939-4421036 18893999995
礼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