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5日,陇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向礼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临时占用林地申请。由于申请人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管理的通知》(甘林资函〔2018〕310号)、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权限的通知》(甘林资函〔2019〕56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申请人提出的甘肃省礼县李坝金矿10000t/d采选工程拟临时占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临时占用林地申请人名称:陇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甘肃省礼县李坝金矿10000t/d采选工程 三、建设项目的批准单位: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拟临时占用林地面积:64.681公顷。其中:国有34.8297公顷;集体29.8513公顷。 五、被临时占用林地所有权单位名称:礼县罗坝林场34.8297公顷;罗坝镇三人村29.8513公顷。 六、被临时占用林地使用权人名称:礼县罗坝林场,罗坝镇三人村。 七、拟被临时占用林地地类:灌木林地21.386公顷、未成造林地7.3966公顷、宜林地10.9901公顷、其它林地24.9083公顷。详见甘肃省礼县李坝金矿10000t/d采选工程临时使用林地分地类、权属、面积明细表:
八、拟被临时占用林地类别:公益林 九、拟被临时占用林地保护等级:Ⅱ级21.386公顷、Ⅲ级43.295公顷。 十、拟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树种:未成林的落叶松、油松幼树 十一、被临时占用林地内林木所有权人:礼县罗坝林场,罗坝镇三人村。 十二、被临时占用林地内林木使用权人:礼县罗坝林场,罗坝镇三人村。 十三、许可后应缴纳的各项费用20916083元。其中: 1、林地补偿费12795176元(国有6799029元、集体5996147元); 2、林木补偿费1361787元(国有459644元、集体902143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6759120元(国有3111212元、集体3647908元)。 十四、拟被临时占用林地的坐落:位于礼县罗坝林场罗坝营林区杜沟村、巩河村、姜坪村、李坝村、三人村,地理坐标(详见附图)。
公示提示: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0年6月10日—6月16日。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如有听证要求的,请于本公示截止日期后5日内向礼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在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如有其他疑问或问题,请与以下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王孟生 联系电话:0939-4421076 13993928239
礼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