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7日,陇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向礼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临时占用林地申请。由于申请人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管理的通知》(甘林资函〔2018〕310号)、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权限的通知》(甘林资函〔2019〕56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申请人提出的甘肃省礼县李坝金矿10000t/d采选工程拟临时占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临时占用林地申请人名称:陇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甘肃省礼县李坝金矿10000t/d采选工程 三、建设项目的批准单位: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拟临时占用林地面积:20.0131公顷。 五、被临时占用林地所有权单位名称:礼县罗坝林场20.0131公顷。 六、被临时占用林地使用权人名称:礼县罗坝林场。 七、拟被临时占用林地地类:灌木林地9.5826hm2、无立木林地3.1986hm2、宜林地7.2319hm2。详见甘肃省礼县李坝金矿10000t/d采选工程临时使用林地分地类、权属、面积明细表:
八、拟被临时占用林地类别:公益林 九、拟被临时占用林地保护等级:Ⅱ级9.5826公顷、Ⅲ级10.4305公顷。 十、被临时占用林地内林木所有权人:礼县罗坝林场。 十一、被临时占用林地内林木使用权人:礼县罗坝林场。 十二、许可后应缴纳的各项费用6756494元。其中: 1、林地补偿费4166231元; 2、林木补偿费431217元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2159046元。 十四、拟被临时占用林地的坐落:位于礼县罗坝林场罗坝营林区巩河村、姜坪村、李坝村、三人村,地理坐标(详见附图)。
公示提示: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0年8月17日—8月21日。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如有听证要求的,请于本公示截止日期后5日内向礼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在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如有其他疑问或问题,请与以下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王孟生 联系电话:0939-4456993 13993928239
礼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