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运营工作的通知

2019-08-14 09:41:35 来源:文县人民政府 作者: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文政办发〔2019〕64号

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金融

综合服务室建设运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驻文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进一步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88号)和《陇南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金室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陇金办发电〔2019〕1号)精神,按照《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组建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以下简称“农金室”)建设工作,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乡镇要于8月12日前全面完成“农金站”的设立,由一名副科级干部兼任站长、配备一名金融专干,确保乡镇农金站全部挂牌运营;进一步完善村农金室建设,达到“七有”(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培训、有考核),各项规章制度上墙,软件资料齐全,充分发挥农金室的作用,提高群众金融政策知晓率,尽量让群众不出村就可以办理各种金融业务。

二、工作职责

(一)县金融办:负责牵头抓总,协调各乡镇与涉关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衔接,对农金室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并及时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农金室指导员业务培训工作。

(二)县人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金室金融服务,完善金融诚信体系,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三)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政府是农金室建设运营的责任主体,乡镇要设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负责辖区内村农金室建设运营工作,确定一名副科级干部及金融专干具体负责协调农金室的建设和运行。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具体金融业务,并做好农金室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辖区内群众金融政策的知晓率。

(四)各金融机构:依托现有的金融便民服务网点,积极参与农金室建设运营工作,主动下沉服务资源,组建专门培训力量,集中开展业务培训,有步骤地加快金融服务设备配备,全面落实各项普惠金融政策,重点开展各项政策性金融业务,为群众办理金融业务提供咨询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做好农金室建设运营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政府和县金融办、涉关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农金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做好农金室各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金融机构要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全方位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农金室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农金室健康有序发展。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协调配合,尽快落实乡镇“农金站”站长和金融专干,将乡镇“农金站”专职干部信息表(见附件),于2019年8月12日前报县政府金融办。

联 系 人: 杜  晶

联系电话:5525511  18294532050

传    真:5525511

邮    箱: 382476742@qq.com

 

附件:乡镇“农金站”人员信息表

 

文县人民政府办公

2019年8月9日

 

附件

 

乡镇“农金站”人员信息表

乡镇:                                        年    月    日

序号

乡镇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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