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给在逃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员自本通告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网上在逃人员因伤病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用信函、电话投案,而后及时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可视为投案自首。 三、网上在逃人员家属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并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去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可视为投案自首。 四、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网上在逃人员应当认清形势,打消侥幸心理,迷途知返,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其亲属、朋友应当积极规劝网上在逃人员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投案自首,争取得到从宽处理。 六、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及网上在逃人员家属,不得包庇、窝藏网上在逃人员,不得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不得帮助其逃匿,否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对提供线索和协助抓获网上在逃人员的有功人员,视作用发挥给予5000-20000元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举报电话:0939-6623110 曹警官:13993987765 杨警官:18093913018 西和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21日 (百份以上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