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小区管理的通告

2020-02-08 11:12:00 来源:西和县人民政府 作者:陇南西和发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西和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小区管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及全县疫情防控需要,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全县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实施小区封闭管理。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属地乡镇、社区和县住建局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无物业的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乡镇干部、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网格员、志愿者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所有小区关闭不必要的进出通道,进出人员均须佩戴口罩,对不戴口罩进出人员提醒劝返。对强行“闯岗、冲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二、严格核查登记来往人员、车辆。在小区进出通道设置24小时检查点,建立进出人员登记台账,详细记录人员进出时间、出入原因等信息。原则上,外来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小区,小区内人员及车辆除工作、生活保障等特殊原因外一般不得外出;快递、外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小区大门外自取。

三、督促及时就医就诊。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异常症状,必须及时向社区报告。

四、加强出租房监督管理。全面摸排小区内出租房状况,对所有出租房出租方、承租人登记造册。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房屋出租方应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了解、掌握和报告承租人员情况。如出租方疏于管理或隐瞒不报造成出租房屋发生疫情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暂停小区各类工程施工。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水电煤气管道改造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六、杜绝小区内人员聚集。关闭小区内篮球场、棋牌室等休闲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发现有聚集性活动的,要主动劝阻和举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社区及相关单位备案,社区及相关单位干部全程参与管理。

七、落实返程人员报备观察。所有返程人员返程前须提前向社区电话报备,经社区同意后方可返程;返程后,须及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自觉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

八、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知识、相关法规政策、生活防疫常识,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引导小区居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西和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