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车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公告

2020-03-21 11:49:00 来源:西和县人民政府 作者:陇南西和发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广大机动车驾驶员:


      因西和县物价局《关于县城区临时停车位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西价发〔2018〕10号)制定的收费标准试行期已到。根据城区停车收费管理试行期间实际情况,结合成本监审,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县城区停车收费管理正式收费标准自2020年3月17日起根据西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西发改发〔2020〕127号)文件执行,原城区停车收费标准自2020年3月16日起废止执行。正式收费标准针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时段进行了调整,主要是鼓励市民短时停车,出行时快停快走,加大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周转使用率,提倡大家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出行。部分收费标准由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00元计费变更为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50元计费,每日停放时间内每车位每次最高收费10.00元变更为每日停放时间内每车位每次最高收费15.00元,收费时段由每日的7:30时—22:00时变更为每日的7:00时—22:00时。现将正式收费标准予以公告:


      一、收费标准及时段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一类路段(除过境路全段外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其他路段)


      A、(一马路及解放街、鼓楼街、香山街、文昌街路段)


      小型车辆按3.00元/车位·1小时计收,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50元(每日停放时间内每车位每次最高收费15.00元)。


      B、(除过境路全段、一马路及解放街、鼓楼街、香山街、文昌街外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其他路段)


      小型车辆按3.00元/车位·1小时计收,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00元(每日停放时间内每车位每次最高收费10.00元)。


      2、二类路段(过境路全段)


     (1)小型车辆按2.00元/车位·1小时计收,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00元(每日停放时间内每车位每次最高收费6.00元)。


     (2)大型车辆按5.00元/车位·1小时计收,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2.00元(每日停放时间内每车位每次最高收费15.00元)。


     (二)、收费时段


      收费时段为每日的7:00时—22:00时。


      二、免费停车范围


     (一)各类停车设施在非营业时段;


     (二)进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理业务合理时间内并能提供相关凭证(如会议通知、办理业务的回执、交费票据等)的车辆;


     (三)各类停车设施(住宅小区除外)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


     (四)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及殡仪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三、相关规定


      收费单位必须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停车场地醒目位置设机动车停放服务标准明码标价牌,明示经营管理者名称、停车场地范围和位置、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价格举报电话“12358”以及免费规定等内容,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您短时间停放是优惠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鼓励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短时、错时停车,绿色出行你我他,共创美丽新西和!


      本标准自2020年3月17日起执行。


      



 

西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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