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持续加大返乡人员创业带动就业扶持力度,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个体工商经营和小微企业的影响,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县人社局决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发放对象为已申报的2018年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 根据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程序和发放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人社局组织专人对拟发放补贴的169户创业实体进行上门核查核实,重点核查创业实体运行情况、经营面积、吸纳就业人数、创业示范带动作用等。经核查,有30户创业实体不符合补贴条件。现将符合条件的139名返乡创业人员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政策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公示时间: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庄浪县社会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3-6610586 附:2020年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