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庄浪县2020年抗疫国债资金促消费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商务局组织审核,本次共有12户企业符合项目资金补贴条件,经审核,上述12户企业应补助资金共计67万元,现将项目补贴资金审核认定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庄浪县2020年抗疫国债资金促消费项目补助资金审核表.xlsx 公示时间:共5天(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联系电话:0933--6621021 地 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1号 庄浪县商务局 2020年11月10日 |
按照《庄浪县2020年抗疫国债资金促消费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商务局组织审核,本次共有12户企业符合项目资金补贴条件,经审核,上述12户企业应补助资金共计67万元,现将项目补贴资金审核认定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庄浪县2020年抗疫国债资金促消费项目补助资金审核表.xlsx 公示时间:共5天(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联系电话:0933--6621021 地 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1号 庄浪县商务局 2020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