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庄浪县2020年商贸企业家用汽车和家用电器促销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商务局组织审核,本次共有5户企业符合项目资金补贴条件,经审核,5户企业应补贴资金共计26万元,现将项目补贴资金审核认定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共5天(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 20日) 联系电话:0933--6621021 地 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1号 附件:庄浪县2020年商贸企业家用汽车和家用电器促消费项目补贴资金审核表.xls 庄浪县商务局 2020年11月16日 |
按照《庄浪县2020年商贸企业家用汽车和家用电器促销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商务局组织审核,本次共有5户企业符合项目资金补贴条件,经审核,5户企业应补贴资金共计26万元,现将项目补贴资金审核认定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共5天(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 20日) 联系电话:0933--6621021 地 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1号 附件:庄浪县2020年商贸企业家用汽车和家用电器促消费项目补贴资金审核表.xls 庄浪县商务局 2020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