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2020年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272号)精神和《庄浪县2020年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县企业申报2020年县选支企服务指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指标及申报条件 (一)服务指标 市人社局分解下达我县2020年县选“支企”服务指标60名。 (二)企业资格和岗位要求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规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并有长期合作的积极性。 2.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能为毕业生提供与其专业技能匹配、技术含量较高、适宜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和职业发展的岗位。 3.与招聘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能为毕业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纳入: 1.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2.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 3.对招聘毕业生在服务期内,不及时办理社会保险、不及时发放工资报酬的; 4.上年度或本年度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不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 5.经营管理松散,上年度或本年度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的。 二、申报企业需提交材料 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申报时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情况介绍、《承诺书》、《庄浪县2020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岗位需求计划表》(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25日--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除双休日外,共5天。 (二)申报方式 企业将上述材料上报县人社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412室),咨询电话:0933—6610308。 四、确定企业及指标 计划申报结束后,县人社局对企业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确定为支企服务企业并分解下达支企指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企业与毕业生的对接洽谈招聘活动。对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高校毕业生的企业,配套下达1个支企指标。 五、扶持政策 企业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县财政给予服务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对招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招聘到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企业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并尽可能安排毕业生到管理类、技术类等重要岗位锻炼培养。县财政补贴期间,企业应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企业工作年限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附件:附件一:承诺书.doc 附件二:庄浪县2020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服务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