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庄浪县财政局拟补充征集协议及定点采购供应商库,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一、协议(定点)采购范围 1、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计算机、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一体机、LED显示屏、碎纸机、电源(UPS)、摄像机。以上设备,单次或累计5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 2、电器设备:电源(UPS)、空调机、电视机、摄像机。以上设备,单次或累计5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 3、印刷及出版物。单项或累计50万元以下定点采购。 4、办公复印纸。办公复印纸单次或累计50万元以下由各行政事业单位自行采购,采购任务结束后,使用县采购办制式合同,县采购办对合同品目及价格审核后再盖章备案管理,相关企业不再入库管理。 5、办公家具。办公家具30万元以下由单位自行采购,不再定点采购,相关企业不再入库管理。 二、供应商征集办法 在上年度已入围企业基础上,对意愿入库企业补充征集,并对上年度已入围企业供货产品及价格上限等资料进行更新。 1、供应商资料审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020税收缴纳凭证复印件、供货产品及价格表。 2、供应商资料审核时限: 2020年12月7日至11日,五个工作日,过期不再受理。 3、供应商资料审核地点:庄浪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统办楼903室)。 4、联系方式:电话:0933-6820933 联系人:杨近 附件:庄浪县2021-2022年协议供货及定点采购报价表.xlsx 庄浪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