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330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县人社局审核,共有庄浪县正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60家企业符合以工代训补贴享受条件。现将符合条件的以工代训企业和人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或来访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 -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电话:0933—6610586 四、通讯地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206号 五、邮政编码:744600
附件:2020年庄浪县第一批拟享受以工代训补贴情况公示.docx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 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