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庄浪县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工情况予以公示(详见公示表),接受社会各界和受益群众监督。...
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和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为推进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做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自主开具合格证,让农产品带证上市销售,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
现将庄浪县2020年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补贴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告,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相关政策进行补助物资发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保”“六稳”决策部署,促进退役军人就业,积极维护“稳定就业,保基本民生”的发展大局,庄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庄浪县保居民就业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与甘肃银盾卫士保安有限公司携手合作,通过深入拓展市场、整合人力资源、增设工作岗位等措施,计划招聘退役军人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8-55周岁未就业退役军人。...
为了切实做好全县农村“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天津市河西区对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患病妇女与全县一道如期脱贫,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帮扶对象精准、救助标准明确、发放程序规范”的要求,现就全县第二批4名患病妇女享受救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乡镇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甘水河湖〔2019〕26号)要求,现将划定的水洛河(北洛河、南洛河、下洛河、章麻河、外儿河、试雨河)、葫芦河、庄浪河(乐正河)、清水河,朝那湫、竹林寺水库、红崖湾水库、花崖河水库管理范围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 446—2019)5.1款规定: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