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1、县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2名(公务员)。 2、县委人才工作暨知识分子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事业干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县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从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报名遴选,县委人才工作暨知识分子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政全额供给的在编在岗的干部中报名遴选(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下属单位事业干部);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中共正式党员; 4、具有3年以上工龄(2012年7月3日以前参加工作),其中乡镇干部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7、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公道正派,勤勉敬业。 凡有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与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规定的需要回避的情形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的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5日至7月7日。 2、报名地点在民勤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县政府统办一号楼5楼东侧)。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公开遴选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可从民勤党建网或民勤党建邮箱下载,mqdjzx@126.com,密码 4121148),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所在党委(总支)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5张,一并交县委组织部。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身份类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面试人选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 (四)面试。应试者按照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每人不超过5分钟,总分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区分身份类别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 (五)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纪检、卫计等部门单位关于考察对象是否存在影响遴选的意见。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形成的空缺,按总成绩分身份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选,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遴选情形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但经查证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由民勤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5-43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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