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创新方式方法选拔使用好干部

2019-05-20 00:00:00 来源:民勤党建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勤县在最近的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选人用人新要求、立下新规矩,为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基本遵循。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六原则。为了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必须坚持六原则:(一)党管干部;(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民主集中制;(六)依法依规办事的。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六条件。(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履行六程序。(一)分析研判和动议,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坚持知事识人,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为党委(党组)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和参考;(二)民主推荐和考察,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三)讨论决定,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四)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认真贯彻党委推荐意见,带头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五)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六)纪律和监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立项督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与时俱进的法规制度,必然体现时代脉动,必然烙下实践印记。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顺应形势任务的变化修订条例,是对历史的担当,也是对事业和干部的负责,只有将《条例》不折不扣地执行,才能把党的声音传递到祖国大地,才能激发出干部的担当作为,才能锻造出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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