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第二批残疾人 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0-08-05 08:00:00 来源:甘肃高台网-高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镇残联:

按照甘财社〔2020〕62号文件精神,为了实施好我县第二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人员年度内不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辆每年补贴260元。

三、名额分配

省残联分配我县第二批享受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人员60人,按各镇肢体残疾人数比例分配,其中:新坝镇7名,骆驼城镇5名,南华镇9名,巷道镇10名,合黎镇4名,宣化镇7名,黑泉镇6名,罗城镇6名,城关镇6名。

四、发放原则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严格按照补贴条件和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发放补贴资金。同时,坚持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自觉接受监督。

五、发放程序

(一)宣传。要运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在当地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政策和有关程序。

(二)申请。各镇残联负责受理辖域内的残疾人燃油补贴申请。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一份):残疾人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本人户口薄复印件、残疾人本人或家庭农商银行一折通折子复印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购车发票复印件或村委会证明。

(三)审核。镇残联要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实地查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对符合条件的填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审批表》一份;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解释,说明情况。

(四)公示。镇残联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县残联审核,审核后的名单由镇残联公示7日无异议后,按照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惠民系统发放。

六、申报截止时期

2020年8月13日

附件:1.高台县第二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名额分配

2.高台县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审批表

3.高台县2020年第二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花名册

附件.doc

高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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