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政策,纾解企业困难,积极推动我县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和稳定就业。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80号)等文件要求,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照企业划型标准,由县人社、财政、税务、工信、统计等部门共同协商,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对我县15户参保企业进行了分类划型。现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企业划型名单(第四批)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4日,共7天。 监督电话:0936-5525802 0936-5524598 附件: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泽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泽县税务局 临泽县统计局 临泽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0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