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整村整组搬迁认定名单的公示

2020-04-16 08:00:00 来源:民乐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共民乐县委 民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宜居搬迁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县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投公司等10个部门(单位)对各镇申请认定的村组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整村整组搬迁认定条件的村组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2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调查线索,超过公示期反映的将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936-4421229。

 

 

             民乐县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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