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民乐县商务局部门决算说明

2020-09-16 08:00:00 来源:民乐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商务、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招商引资政策并实施,对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提出建议。

2.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3.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统筹管理工作,制定招商引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建立项目统计台账,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招商引资各项具体工作。

4.负责进口盐管理,配合盐业主管机构加强对物流企业食盐配送监管。

5.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及市场运行分析预测预警。

6.负责收集编制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资料,进行综合归类统计,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县情对外宣传、招商信息发布等工作。 

7.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研究制订全县电子商务总体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重大问题,做好全县电子商务站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协会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8.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政策法规,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落实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9.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负责出境就业管理工作;负责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县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工作。

10.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11.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建立产业安全数据库信息监测系统,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进出口商品产业安全应对及应诉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宏观管理,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13.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4.负责对酒类商品、饮食服务行业(含餐饮、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洗染、人像摄影及家政服务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和成品油流通市场、汽车营销、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行业、药品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

15.负责国内外经贸洽谈节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以及小分队精准招商的策划筹备、协调联络、考察洽谈等工作,推介洽谈招商引资项目,展示展销特色产业产品,考察投资客商资信。

16.负责境内外投资考察客商的邀请、接待、洽谈、联络等工作,协助县直有关部门、企业与客商对接洽谈,配合收集反馈项目前期调研所需资料,为投资客商提供咨询服务,促进项目签约。

1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论证和市场调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通过互联网开展网上招商;负责招商项目与投资商的对接洽谈和对投资商的资信考察。  

18.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拟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收集、整理投资客商信息建立投资客商档案。负责营商环境的监督管理,受理投资客商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信访,协调处理外来投资投诉事项,保障投资商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19.承办县委、县政府决定的经贸合作和招商代表团的组团、联络、洽谈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赴外招商引资,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经济合作的有关问题。做好签约项目的协调服务和跟踪落实,提高签约项目的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 

20.负责组织和归口管理全县各类国内外商品交易会、投资贸易洽谈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2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商贸运营股、经济合作股、招商服务股。县商务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88.47万元,支出总计522.37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02.55万元、减少43.78%,支出减少142.89万元、减少21.48%,主要原因是上报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还有结转结余较多。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8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47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2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4万元,占27.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万元,占0.94%;农林水支出126.58万元,占24.2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6万元,占0.8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0.14万元,占45.97%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6.36万元,较上年减少133.9万元,主要原因是能支付的项目资金全部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88.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2.55万元,减少43.78%。主要原因是上报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89万元,减少21.48%。主要原因是上报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56万元,较上年增加5.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多。公用经费60.09万元,较上年减少3.06万元,主要原因是打印费及办公耗材未支付。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招商服务中心合并在商务局,招商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2.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客商招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289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4.86万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出差费用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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