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民乐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部门决算说明

2020-09-23 08:00:00 来源:民乐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年度“爱鸟周”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开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及其它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制定本辖区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驯养繁殖以及开发利用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按照保护资源,永续利用的原则,协助制定本辖区内非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狩猎动物种类和年度猎捕量限额。

4.负责制止处理本辖区乱捕、滥猎、违反规定猎捕买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5.负责本辖区内伤残、生病的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抢救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野生动物违法案件、进行物种鉴别鉴定。

7.组织开展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案件现场调查,补偿兑现工作。

8.开展野生动物病源疫病监测工作。

9.及时向当地政府和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反映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情况。

(二)机构设置

民乐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8.49万元,支出总计50.45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0.79万元、增加2%,支出增加2.75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5万元,占99%;项目支出0.31万元,占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48万元,较上年减少1.96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未支出,结转至下一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7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3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50.45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67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48万元,较上年增加1.5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费和交通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1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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