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张掖市民乐县委直属机关工委(本级)部门 决算说明

2020-09-16 08:00:00 来源:民乐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是县委机构,负责领导和管理县直机关和省市驻民有关单位党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省市驻民有关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形势任务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3、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管理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总支、支部的组建、班子的改选及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考核、审批。审批县直机关党总支、支部吸收的新党员。推荐、选举县直机关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推荐、表彰奖励先进党组织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4、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参与对县直各部门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协助县委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县直各单位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情况。

5、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员的遵纪守法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党章》和党内条规,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问题,审批、报批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的工作,讨论研究党建工作有关事宜。

8、配合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抓好机关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领导和加强机关工、青、妇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情况:内设工委办公室、宣传教育室、组织督查室。

2、人员编制情况:县委直属机关工委有行政编制7名。退休人员1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77.11万元,支出总计76.65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1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4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取暖费暂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7.11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6.65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8万元,占90.2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7万元,占9.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53万元。公用经费10.12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县直机关工委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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