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信访局强化信访协调机制 ,提升复查工作质效

2020-03-31 17:50:00 来源:甘肃山丹政府门户网-首页 作者:牛玉琴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山丹县信访局进一步加强信访复查工作,有效推动信访问题的化解及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在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疏通化解渠道,确保事要解决。信访接待人员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信访人讲述信访问题有关情况,认真阅读信访人的上访材料及乡镇、部门的答复意见。对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的向信访人履行告知义务;对纯业务性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到直接向办理机关的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复查;对信访人提出的复查事项明显没有政策依据,认真做好信访人的解释工作,做到案结心结同步解,息诉罢访。

二是摸排化解积案,确保事要解决。年初,我们对全县范围内重点信访问题、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信访问题进行了排查,梳理出40件重点信访事项,及时转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市上交办“四场攻坚战”重点信访事项2件。针对这42件重点信访事项,我们逐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解决措施、化解时限,形成责任清单。加大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采取跟踪督办、个个击破的方式,一件一件落实,一件一件销号,确保事要解决,积案化解。

三是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事要解决。信访人申请复查的事项,经县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签批后,由县信访复查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县政府进行复查,并形成复查意见。在此过程中,我局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对责任单位拿出的复查意见认真把关,对其中存在异议的,局主要领导召集相关乡镇和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对其中明显不符合政策、缺乏事实依据的,由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建议书》,要求责任单位对照政策重新办理,不留后遗症。

四是规范信访程序,确保事要解决。根据《信访条例》和《甘肃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我们在规范信访程序上狠下功夫。重点围绕规范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对全县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就信访事项处理的各个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应当进入信访程序的必须进入信访程序,信访答复意见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发,答复意见需报送上级机关或送达信访人的必须按时上报或送达,答复意见必须与事实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相符,办理信访的相关手续必须完备,并建议答复意见形成后,应先与在我局做好沟通,再送达信访人。通过培训,规范了基层信访程序,提高了乡镇、部门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质量,使不少问题在基层得已解决,从而减少了到县复查的信访量。

五是严格复查流程,确保事要解决。根据县政府分管信访工作副县长的意见,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信访事项复查工作小组,开展复查工作。在复查过程中,我局认真做好跟踪督查工作,如相关职能部门拿出的复查意见有明显偏差,由县信访复查委员会办公室建议其进一步调查取证,确保事要解决,案结事了。复查工作结后,将该信访件整理归档,做到一人一卷,装订成册,以便查阅。(牛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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