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沙地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非招标工程摇号公告

2017-09-18 15:10:41 来源:赣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赣县区沙地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非招标工程摇号公告

  本项目赣县区沙地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为赣县区政府性投资扶贫建设项目非招标工程,经区人民政府以赣区府【2017】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县区沙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赣县区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根据赣州市赣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扶贫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程序提高项目实施效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赣县区开发【2017】3号)文件规定,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摇号方式选定施工企业。

  一.项目概况与施工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建设地点位于赣县区沙地镇境内,建设内容:对沙地水厂周边塌方段山坡削坡护坡,沙地水厂厂区围墙、大门更新,增加避雷设施,敷设管网,新建湖溪村水厂(以该项目工程量以区财政预算审核为准)。该项目土建工程预算审核总价1287521.23元,下浮系数为3.51% 确定本工程公开摇号发包价(即合同价)为1243589.33元(其中暂列金35900元不下浮),工期100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二.参加摇号施工企业资格要求

  本次参加摇号施工企业须为2017年度赣县区政府性投资扶贫建设项目非招标工程施工企业承包商名录库(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库)内企业,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摇号保证金

  摇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递交摇号保证金的形式:2017年9月6日下午5:00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赣县支行,账号:2853 00010310 0001 090),保证金必须从施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单位账户转入指定账户,不得提交现金,保证金应从总公司转,不可以从分公司和子公司转。转账或电汇单备注栏需注明:沙地农饮安全巩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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