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9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2811205(监管科) 通讯地址:高碑店市新昌北大街58号环保局 邮 编:0740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