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历史沿革

2017-07-02 11:20:52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郭海英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高阳唐尧时属冀州,虞舜时属幽州,夏商时属冀州,周朝时属并州,春秋为燕地。

  高阳建邑于战国时期,先后属燕、赵、秦。

  周安王二十年(前380年)属齐。

  周赧王二十年(前295年)属赵。

  秦属钜鹿郡。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始置高阳县,治在今高阳旧城,属涿郡。后先后改属河间国、垣翰、涿郡、河间国等。

  建和至永寿年间(147——157年)置高阳郡,为郡治,县属高阳郡。

  延熹元年(158年)改属博陵郡。

  建安末年(215——219年)县属河间郡。

  三国时期,高阳为魏地。

  黄初二年(221年)隶属高阳郡。

  西晋泰始元年(265年)隶属高阳国。

  东晋至南北朝时期,高阳隶属高阳郡、瀛州。

  隋开皇三年(583年)罢高阳郡,县属瀛州,十六年于县地置蒲州,县属之,高阳为州、县治。

  唐贞观元年(627年)废蒲州,高阳先后属瀛州、鄚州、范阳郡。开元十四年(726年)置高阳军,为军治。宋至道三年(997年)县改属顺安军,高阳为军、县治。

  明洪武元年(1368年)高阳县属北平布政使司;二年,改属安州。

  清雍正二年(1724年),高阳改属保定府。

  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县属保定府范阳道。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高阳先后属河北省保定专区、保定地区和保定市。

  1994年保定地、市合并,属保定市。(郭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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