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驻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挂牌成立

2019-11-20 08:00:00 来源:固安县人民政府 - 首页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初冬天气暖,小似立春时。11月19日,固安县人民检察院驻固安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挂牌成立,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欣,固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韩立宁共同为检察室揭牌,公检两家分管领导及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双方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成立派驻检察室有利于畅通检察、公安执法办案协作配合,引导依法侦查取证;有利于工作上的对接,提高案件的审查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效。

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的成立是政法机关持续深化改革的重要探索,也是构建新型侦诉关系,加强检察、公安协作配合的生动实践,为共同应对和解决刑事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开辟了新道路。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与固安县公安局形成合力、凝聚动力、提升能力,为固安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设立派驻检察室背景及工作简介

2019年7月19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在成都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次会议提出了多项要求,会上郭声琨书记强调要推动市、县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探索建立派驻检察机制,引入速裁法庭、援助律师,前移监督端口,着力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2019年7月20日,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检察官研讨班上、8月28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均强调,要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正确把握检察监督与检察办案的关系,各地方要创造条件,推进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

派驻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的监督派驻机构。依法对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的案件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刑事活动监督;应公安机关商请,就案件的侦查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接受咨询并提供相关咨询意见,公安机关也可以邀请派驻检察室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参与疑难案件讨论等。检察机关定期派驻员额检察官及助理,履行检察职责,确保派驻检察室发挥法律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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