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 广昌建县于南宋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系由南丰县析出南部的三个乡而成,迄今已800余年历史。因道通闽广,隶属建昌,故得名广昌,盛产通芯白莲,雅号“莲乡”。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二月,改建昌为肇昌府。九月改为建昌府,直至整个清代广昌均隶属建昌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广昌隶属江西省。1914年,全省分豫章、浔阳、卢陵、赣南四道,广昌属豫章道。1926年废道,县由省辖。 1932年2月,广昌南丰两县合并为南广县,1933年4月复原建县,同年8月,广昌析出南部置赤水县。1934年9月,广昌与赤水两县合并为广赤县。1934年10月,复名广昌县。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广昌隶属宁都专区,1952年宁都专区并入赣州专区,广昌改属抚州专区,1954年7月改属赣南行政区,1983年8月划入抚州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