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地方税务局五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17-12-12 10:28:27 来源:广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广昌县地方税务局五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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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你公司未报、少报税款,现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广五地税通〔2017〕32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限你公司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广昌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补缴2017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43343.7元、2013年12月至2017年9月期间的房产税143087.74元、2015年11月的城市维护建设税740元、教育费附加444元和地方教育附加296元,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广昌县地方税务局五分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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