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国土空间规划新要求,发挥专家在重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全面提高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决定组建“广昌县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具体事宜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具有土地规划、城乡规划、区域经济(经济地理)、建筑学、道路交通、风景园林、历史文化保护、城市设计、市政工程、勘察测量、水利防洪、新技术应用等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年龄65岁以下; (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三)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认真履行专家职责。 二、推荐方式和申报材料 面向省内各高等院校、规划编制单位、社会团体、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自荐。申报材料如下: (一)《专家登记表》(见附件,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近三年来规划行业的业绩。 三、入选专家名单确认 (一)由广昌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遴选和审核确认; (二)专家名单经规划委员会审定后,纳入广昌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库,并予以公布。 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7月30日下午3点前送至广昌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或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7943615306 电子邮箱:gcgtydg@sina.com 地 址:广昌县自然资源局3楼306室 附件:广昌县国土空间规划专家申请表
广昌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广昌县国土空间规划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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