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规定,广昌县人社局对申报就业资金各项补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核,现对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补贴金额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广昌县赤水镇人民政府,总计21人,岗位补贴金额82920元 广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总计2人,岗位补贴金额47499.84元 广昌县第五小学 ,总计3人,岗位补贴金额36000元 广昌县尖峰乡人民政府,总计22人,一次交通补贴金额10800元 广昌县鸿福家政职业培训学校,总计69人,培训及生活补贴金额79500元 公示时间一个星期,如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3623345 尖峰乡补发2019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汇总表7.30(1).xlsx 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