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规定,广昌县人社局对申报就业资金各项补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核,现对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补贴金额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广昌县房屋征收办,总计1人,岗位及社保补贴金额11932.16元 广昌县鸿福家政职业培训学校第一期,总计3人,培训及生活补贴金额900元 广昌县鸿福家政职业培训学校第四期,总计3人,培训及生活补贴金额900元 广昌县鸿福家政职业培训学校第三期,总计3人,培训及生活补贴金额900元 广昌县鸿福家政职业培训学校第二期,总计2人,培训及生活补贴金额600元 公示时间一个星期,如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3623345 附: 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