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我局组织和委托换证现场检查验收,以下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3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4-3622374 通讯地址:广昌县盱江镇解放南路78号 邮政编码:344900 电子邮件:xutb1984@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广昌县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换发)公示表(2020年第2号).docx 广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