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 收藏本页面 各镇(街道)财政办、税务分局(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区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联合审核,佛山市南海区远航九江慈善会等3个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享受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应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南海区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南海区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