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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南海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服务采购 二、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三、报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实施同类项目的相关经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营业范围包含:科技服务类。 (三)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佛山市南海区事业单位; 2.《南海区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名录》中的社会组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需求说明 投标人凭上述“报名资质要求”文件到采购方处领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17:00。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A座202室。 七、投标文件要求: (一)包括上述第三点“报名资质要求”的所有资质文件。 (二)项目方案报价与服务响应文件等。 (三)递交文件必须包装严密,无开启痕迹。 (四)一式四份。 八、联系人:蒋小姐,86331271,邮箱:nhkjjhuang@163.com。
附件:附件: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南海区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名录(第十一批)的通知.doc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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