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8号)等文件精神,我县按《龙川县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整治整改工作行动方案》(龙府办〔2018〕139号)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经过整治整改,我县已有76所校外培训机构通过验收达标,并取得了办学许可证。据核查,我县仍有校外培训机构未到县教育局登记办理,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请尚未取得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县教育局三楼基础教育股登记办理,否则,将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黑名单,并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龙川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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