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文件《区物资保障组关于接受社会防疫物资捐赠活动的管理规程》要求,现对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接受捐赠情况向社会公示。
现将我中心接受捐赠的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
接受捐赠情况
序号
时间
捐赠单位
物资
数量
1
一次性口罩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