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外出或来广人员及车辆需提前3天向所在地乡镇或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个人及车辆详细信息、原因、出发地和目的地、途经主要地区、换乘交通工具、隔离地点等情况,以外出工作理由提出申请的,必须有务工单位的返岗通知。 2、乡镇或县直主管部门核实情况后,统一派工作人员向县疫情防控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申请需注明主管部门或乡镇及村(社区)监管责任人及信息,由主管部门或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或乡镇公章。 3、拟外出或来广人员于通行前1日由外出人员或来广人员的本地联系人到辖区乡镇或业务主管部门领取《省县界交通卡口备案通知书》,按通知书指定日期到指定卡口进行消毒、登记、测温等无异常后方可通行。 4、如有特殊紧急原因需尽快通行的,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在上述办理流程不变的情况下适当缩短办理时限。 特此说明
广灵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