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汛字〔2020〕2号 关于全县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成员单位: 为做好2020年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全县6座重点水库、11条重点河道、9个乡镇、县城区、农村、学校、工矿企业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和本部门实际,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原则,逐级落实辖区内的各类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防汛抗旱行政和技术责任人如有变动时,要及时将人员调整到位,并报县防指办备案,确保责任人落实不留空白。防汛抗旱责任人要按照防汛抗旱职责要求,迅速上岗到位,熟悉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并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及时做出部署,有效处置突发洪涝灾害和旱灾,防止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1、广灵县2020年主要河流县、乡(镇)河长名单 2、广灵县2020年重点单位防汛抗旱行政及技术责任人 3、广灵县2020年水库防汛抗旱行政及技术责任人 4、广灵县2020年河道防汛抗旱行政和技术责任人 5、广灵县2020年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和技术责任人
广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