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晋政办函〔2020〕50号)文件精神,山西能源产业集团罗疃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3日通过县人民政府关闭验收,县政府明确了该矿关闭之后相关生态修复等法定义务履行责任的主体为山西焦煤集团责任公司。
附:关于广灵县罗疃煤矿关闭退出决定的函.docx
广灵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