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光山县农村低保兜底对象初审人员名单公示 为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现将申请农村低保兜底对象初审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请向县扶贫兜底暨城乡低保重新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一、申报条件要求 凡纳入扶贫低收入户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兜底救助对象: 1、年龄70周岁以上且子女不具备赡养能力的鳏寡老人; 2、年龄7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 3、年龄未满16周岁的孤儿; 4、一、二级残疾对象; 5、痴呆傻及精神病对象。 二、举报、监督电话:8568973 8568966 联系人:张正道 李照慧 光山县扶贫兜底暨城乡低保重新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