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10-24 18:54:32 来源: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牌坊路桂花城对面)。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光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考务费30元。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择业期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外,还须用人单位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实行个人代理的,须提交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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