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实行财政支出集中研究审批制度

2017-05-08 14:46:25 来源:馆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馆陶县实行财政支出集中研究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馆陶县财政局实行了财政支出集中研究审批制度。

  一、主要做法

  (一)明确审批时间。每周一、三、五定时召开财政支出业务会,集中研究审批支出事项。对于应急支出事项,实行急事急办,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审批。

  (二)明确审批组织。集中研究审批人员为局长、常务副局长、预算分管局长、国库分管局长;涉及到哪个科室的手续,由科室负责人及主管局长参与集中研究。

  (三)明确审批内容。集中研究审批范围包括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重点研究审核支出事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指标计划及招投标、评审、决算等情况。

  (四)明确审批程序。由业务科室负责统一收集归口管理预算单位的拨款手续,科室负责人审核拨款手续完整性、规范性,拟定初审意见,报主管局长签审意见后提交财政支出业务会集中研究审批;手续不完善的,一次全部告知,第二次办结。拨款手续签批后,归口管理科室负责拨款手续在财政内部的传递,两个工作日内用款额度下达完毕。

  二、取得成效

  该局自实行财政支出集中研究审批制度以来,一是提高了办事效率。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和环节进一步简化,只要手续规范、完备,预算单位会计只需将手续递交业务科室,拨款手续两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完毕,减少了会计人员逐级多人签字审批现象发生,节约了时间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增强了工作责任。财政支出集中研究审批时,科室负责人需汇报拨付资金的来龙去脉,增强了科室加强资金管理的主动性、责任感。三是规范了支出手续。审核资金拨付手续时,着重从财经政策、财务制度等方面把握,财政支出更加严谨,财务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四是降低了廉政风险。财政资金拨付变分散审批为集中研究,变一个人决策为集体审批,避免了资金审批的主观性、片面性,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财政支出更加阳光透明、廉洁高效。

  财政局

  2017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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