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2020年工业企业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报指南》文件精神,我局积极落实此项工作,2021年1月共有3家经营主体申报以工代训补贴,现资料审查完毕并公示如下: 此次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合作社共3家,共计312人次,符合条件312人,补贴金额共计115816元。其中,福泉市道坪镇英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申请87人次,其中建档立卡劳动力与非贫易搬劳动力共87人次,应补贴金额31622元;福泉市金山街道太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申请111人次,其中建档立卡劳动力与非贫易搬劳动力共111人次,应补贴金额27194元;福泉市陆坪镇双桥兴合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共申请114人次,其中建档立卡劳动力与非贫易搬劳动力共114人次,应补贴金额57000元。 公示期为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8日,对述公示如有异议,可以向本单位培训科书面反映或致电0854-2222854。 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