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的通知》(黔财农〔2020〕283号)和《雷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雷山县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立项的通知》(雷扶领通〔2021〕3号)精神,雷山县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下达至雷山县丹江镇人民政府、雷山县郎德镇人民政府(具体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资金规模见附件),总资金规模220万元,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将资金下达情况公告,公示期10天。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全国监督举报热线 12317 2.雷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0855-3331333 3.雷山县财政局 0855-3331141 4.电子邮箱 1104433586@qq.com 附件: 雷财库〔2021〕1号 关于下达雷山县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的通知.pdf 雷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