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天柱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处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0年9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154512067@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天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两违”办(天柱县凤城街道凤山路),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天柱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处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邮政编码:556699。 附:天柱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处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天柱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处置办法(试行)(9.18讨论后修改).doc 天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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