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印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第60号令)和州交通输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天交运【2019】15号)文件精神,结合天柱县实际,我局草拟了《天柱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为确保细则符合我县实际,现特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征求意见书面反馈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63899260@QQ.com。联系人:李之远。联系电话:15329651048。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 《天柱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天柱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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