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兑现落实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等经办规程>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19〕83号)、《关于各村委聘用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卫生保洁员申请就业援助补贴的通知》(平人社通〔2019〕65 号)及《关于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申请就业援助补贴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13 号)规定,各乡镇、单位报来申请就业援助补贴80人,经我局审核,报来的申请人员符合补贴条件,提供资料齐全,符合发放条件,共需资金35600元,补贴直接打入申请人银行账户。详细情况如下: 天龙镇报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70人(其中:打磨村5人、高田村21人、合旺村4人、天龙村27人、兴旺村13人)申请3月份就业援助补贴,需补贴资金¥28000元; 齐伯镇报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7人(其中:新寨村1人、水江村6人)申请3月份就业援助补贴,需补贴资金¥2800元; 贵州平坝金禾农机综合服务公司报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人申请1月至3月共3个月的就业援助补贴,需补贴资金¥1200元; 贵州平坝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报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人申请2月至3月共2个月的就业援助补贴,需补贴资金¥800元; 安顺市平坝区小菊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7人申请3月份的就业援助补贴,需补贴资金¥2800元。 天龙镇70人申请补贴花名册 齐伯镇7人申请补贴花名册 平坝酒厂1人申请补贴花名册 金禾农机1人申请补贴花名册
小菊家政7人申请补贴花名册 特根据规定,进行5天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秦贞龙,联系电话:0851-34754642。
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1日 |